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2至4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岸线获交通运输部批复
发布时间:2013-04-0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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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2至4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
该工程位于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拟建设3个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593万吨。工程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码头建成验收确认后,可根据航道、回旋水域、停泊水域的水深和到港船舶的实际吃水情况,靠泊10万吨级船舶作业。工程利用港口岸线长度981米。
液体化工泊位工程的建设将能缓解连云港港液体散货泊位不足的问题,适应连云港港液体化工品及油品运输需求较快增长的发展趋势,为完善港口功能,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拉动连云港市产业发展,促进苏北崛起,振兴东陇海产业带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